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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建阳:“乡案县协审”推动基层案件质量能力双提升

发布时间:2025-11-12 来源: 福建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某乡学校副校长黄某某被认定违反工作纪律,却没有调取违纪期间职责文件,应当从该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如何履职等方面进一步固定其违纪点,建议进一步补充。”近日,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审理某乡纪委指定管辖案件时,就事实认定不清、调取证据不充分等问题进行反馈,并要求该乡纪委根据案件阅卷问题清单及时整改,这是建阳区纪委监委推进“乡案县协审”工作的一个缩影。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办案质量,南平市纪委监委出台《南平市“乡案县协审”实施办法(试行)》,指导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对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立案审查调查,进行程序审核把关,加强业务指导,有效解决“乡案”证据不足、责任不清、质效不高等问题,推进“乡案县协审”工作规范化。

建阳区纪委监委结合《实施办法》进一步释放案件质量评查效能,通过专项评查、全覆盖评查等方式,对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规范、执行到位5个方面进行审核,发现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案件存在主体身份材料不齐全等问题。针对评查过程中的共性问题,该区纪委监委开展定期通报、总结分析,利用“周五讲坛”、 审理微课堂、以案代训等方式,提高工作人员能力素质,促进基层案件办理质效提升。今年来已协审案件94件,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658个。

“‘乡案县协审’成为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提升整体案件质量的重要手段,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深做实这一工作,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有力推动基层办案质量能力双提升。”建阳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南平市建阳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s://www.fjcdi.gov.cn/cms/html/fjsjwjw/2025-10-14/9558108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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