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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张天峰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5-11-05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天峰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天峰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天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张天峰利用担任陕西省榆林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党组书记、局长、经理,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国家烟草专卖局人事司司长,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qwfb/202511/t20251104_7102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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