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与最高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协作机制的办法》
发布时间:2025-11-05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全国总工会与最高检联合制定《办法》
健全“工会+检察”法律监督协作机制 共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记者闫晶晶)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近日,中华全国总工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协作机制的办法》(下称《办法》),旨在通过加强工会和检察机关的协同配合,合力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随着近年来新业态不断涌现,劳动关系日趋复杂。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全国总工会和最高检联合制定《办法》,深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协作。
《办法》涵盖4项协作重点,明确将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监督协作,刑事检察领域依法惩治恶意欠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民事检察领域关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务派遣工、农民工等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行政检察领域紧盯工资薪酬、工伤认定、社会保险待遇等合法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检察领域则强调对平等就业、女职工特殊权益、劳动安全卫生等涉及公共利益的问题进行有效治理,推动贯彻落实刑法、民法典、工会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同时,《办法》提出了操作性强的6项协作机制,包括会商研判、线索移送、调查取证、专项行动、信息共享及加强宣传。工会和检察机关将定期开展会商研判,强化协调联动,搭建信息平台,针对重点行业、复杂案件联合出击,推进问题解决和案件办理,共同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zdgz/202511/t20251105_7103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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