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模范机关建设及“四强”党支部、“四好”党员命名表彰有关问题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0-30 来源: 四川机关党建网 作者:佚名
一、模范机关建设及“四强”党支部、“四好”党员命名表彰的依据是什么?
主要依据《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24〕16号)、《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办法》《省直机关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细则》《关于省直部门(单位)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工作方案》(川直委发〔2025〕3号)、《省直机关开展“四强”党支部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川直委发〔2025〕4号)。
二、如何命名表彰省直机关“四强”党支部、“四好”党员?
命名表彰省直机关“四强”党支部、“四好”党员原则上每次为150个、300名。省直部门(单位)按照机关党委评选和公示、党组(党委)审定等程序,向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推荐拟命名表彰对象。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对省直部门(单位)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把关和公示,评定省直机关“四强”党支部、“四好”党员,印发命名决定,对集体颁发奖牌,对个人颁发证书。
三、如何统筹省直机关“两优一先”评选表彰与省直机关“四强”党支部、“四好”党员命名表彰?
省直机关“两优一先”评选表彰与省直机关“四强”党支部、“四好”党员命名表彰交替进行。即评选表彰省直机关“两优一先”的年度不命名表彰省直机关“四强”党支部、“四好”党员,不评选表彰省直机关“两优一先”的年度命名表彰省直机关“四强”党支部、“四好”党员。评选表彰或命名表彰一般安排在当年“七一”期间开展。
省直部门(单位)基层党委评选表彰“两优一先”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命名表彰“四强”党支部、“四好”党员结合本部门(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实际情况确定,不作统一要求。
(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处)
原文链接:https://www.scjgdj.gov.cn/B000000131/202507/1216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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