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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在2025年“七一”前夕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30 来源: 广西机关党建网 作者:佚名

  

  自治区党委各部委、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中直驻桂有关单位机关党委(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

  注重党内关怀帮扶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之际,组织开展“七一”前夕走访慰问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活动,传递党组织的温暖与关怀,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影响力,对于推动区直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努力唱响高质量发展主旋律,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具有重要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加强对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和帮助,决定在“七一”前夕组织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1. 党组织关系在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管理的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

  2. 党组织关系在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管理,家庭人均收入达不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或因重大疾病、各种灾害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党员及企业下岗困难党员。

  二、经费来源、慰问方式及慰问金标准

  慰问经费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划拨的专项经费和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代区直机关管理的党费中支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慰问金划拨到慰问对象所在单位机关党委党费专户,委托各有关单位机关党委代表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上门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慰问金标准为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2000元/人,生活困难党员1000元/人。

  三、慰问对象信息报送

  各单位上报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名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党员总数的1.5%。各单位汇总所辖基层党组织的数据,填写《区直机关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信息采集表》(附件1)、《区直机关生活困难党员信息采集表》(附件2),于2025年6月16日前将表格电子版和盖章的纸质材料扫描件一并发至邮箱:gxgwjczdb@gxi.gov.cn。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汇总审核后,确定慰问对象名单并划拨经费。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的具体举措,精心组织安排,用心用情工作,使走访慰问的过程成为凝心聚力、振奋精神、推动工作的过程。

  要对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准确掌握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的基本情况,结合实际,认真筛选慰问对象。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走访慰问,了解慰问对象的思想动态和诉求,及时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让慰问对象和党员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充分发挥好走访慰问的政治功能,取得“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的良好效果。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作秀式”“打卡式”“快递式”走访慰问,注意轻车简从,防止优亲厚友,防止多头走访、重复慰问。要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走访慰问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活动方案,所需经费可从本级留存党费中支出。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本单位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情况及有关统计表(见附件3)报送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

  附件1、2、3表格已上传广西机关党建网公告栏,请登录下载。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基层组织建设指导部联系,联系电话:0771-5825238。

  

  附件:1. 区直机关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信息采集表

  2. 区直机关生活困难党员信息采集表

  3.2025年“七一”前夕走访慰问情况统计表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5年6月9日

  附件1

  

  区直机关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信息采集表

  

  

  单位(盖章):填报时间:2025年6月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入党

  时间

  所在单位

  联系电话

  1

  张XX

  男

  1925.03

  1948.06

  XX厅

  139********

  2

  李XX

  女

  1924.01

  1942.10

  XX厅

  136********

  …

  

  

  

  

  

  

  

  

  

  

  

  

  

  

  

  

  

  

  

  

  

  

  

  

  

  

  

  

  

  填表人:手机号码:

  

  注:各单位机关党委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汇总所辖二层机构党组织的数据统一上报工委基层组织建设指导部。二层单位请勿直接报工委,避免漏统或重复统计。

  附件2

  

  区直机关生活困难党员信息采集表

  

  单位(盖章):填报时间:2025年6月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入党

  时间

  所在单位

  困难原因

  联系电话

  1

  张三

  男

  1965.03

  1985.06

  XX厅

  

  139********

  2

  李四

  女

  1963.01

  1992.10

  XX厅

  

  137********

  …

  

  

  

  

  

  

  

  

  

  

  

  

  

  

  

  

  

  

  

  

  

  

  

  

  

  

  

  

  

  

  

  机关党委党费专户信息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填表人:手机号码:

  

  说明:1.困难党员人数控制在党员总数(原则上以2024年12月31日的党内统计报表数据为准)的1.5%以内;

  2.各单位机关党委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汇总所辖二层机构党组织的数据统一上报工委基层组织建设指导部。二层单位请勿直接报工委,避免漏统或重复统计。

  附件3

  

  2025年“七一”前夕走访慰问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划拨党费额度(万元)

  配套划拨党费额度

  (万元)

  开展慰问活动情况

  

  

  

  慰问人数(人)

  

  

  

  

  

  建立帮扶对子(个)

  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个)

  听取工作意见建议(条)

  生活困难党员(人)

  老党员和老干部(人)

  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老党员(人)

  基层干部(特别是困难艰苦地区和急难险重任务一线)(人)

  因公去世基层干部家属(人)

  “共和国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和“七一勋章”获得者(人)

  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人)

  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自治区优秀党务工作者(人)

  近年来交纳大额党费的党员(人)

  村(社区)老骨干(人)

  因病致贫的特困群众(人)

  确有困难的基层党务工作者(人)

  有特殊困难的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人)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发放慰问金情况

  发放慰问品情况

  领导干部带队走访慰问情况

  

  

  

  

  发放金额(万元)

  发放人数(人)

  购买慰问品支出金额(万元)

  发放慰问品(件)

  发放人数(人)

  省级领导干部

  市级领导干部

  县级领导干部

  

  

  

  

  参加慰问的领导干部数(人)

  慰问人数(人)

  发放慰问金(万元)

  发放慰问品(件)

  参加慰问的领导干部数(人)

  慰问人数(人)

  发放慰问金(万元)

  发放慰问品(件)

  参加慰问的领导干部数(人)

  慰问人数(人)

  发放慰问金(万元)

  发放慰问品(件)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说明:1. 此表中的“开展慰问活动情况”“发放慰问金情况”“发放慰问品情况”“领导干部带队走访慰问情况”除统计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下拨党费的使用情况外,还要包括配套划拨党费的使用情况。2. 表内关系:1+2=20+22 3>25+29+33 20>27+31+35 23>28+32+36 3. 请各单位将此表连同下拨走访慰问党费使用情况报告(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基层反响或主要效果),于2025年6月30日前报送自治区区直机关工委基层组织建设指导部。联系电话:5825238(兼传真)。

  

  

  

  

  


原文链接:http://www.gxjgdj.gov.cn/zgzx/jczb/20250612-13192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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