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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推动巡回检察向“数字赋能”型转变

发布时间:2025-10-21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陶强)日前,记者从天津市检察院获悉,从10月中旬开始,该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市检察机关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检察监督。

  此次巡回检察设立6个巡回检察组,通过实地走访场所、查看信息化平台、调阅书面材料、听取情况介绍、调查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对社区矫正的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解除和终止等执法活动进行集中检察,重点监督社区矫正对象的脱管、漏管、收监执行、合法权益保障等情况。

  对在巡回检察中发现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存在轻微违法情况和工作漏洞、安全隐患的,将当场提出纠正意见;发现严重违法情况或者存在可能导致执法不公、重大事故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要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或者检察建议书的,转交承担日常检察任务的检察院作为监督案件办理,依法向该社区矫正机构所属的司法行政机关提出;需要向其他机关或部门提出纠正意见或者检察建议的,由负有监督职责的同级检察院提出;发现司法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和违法违纪线索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依法移送,充分发挥巡回检察的“利剑”作用。

  据天津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为实现精细化监督,此次巡回检察将引入数字化监督方式,从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库中选择适合的模型,通过大数据碰撞比对发现监督线索,延伸监督触角,推动巡回检察工作由“人力密集”型向“数字赋能”型转变,提升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质效。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510/t20251017_7087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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