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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机关发布10件生态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5-10-21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内蒙古检察机关发布10件生态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以“诉”的刚性提升共治成效

  (记者于莹莹)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发布10件全区生态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涉及水体污染、行洪安全、矿山治理、山林草原保护、固废危废污染、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8件、民事公益诉讼案2件。

  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批典型案例反映出内蒙古检察机关深化“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在协作共治中提升生态保护水平的履职成效。其中,呼和浩特市检察院督促整治某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污行政公益诉讼案中,督促当地政府投资推进管网改造13.07公里、修复破损管道2.46公里,投资建设新污水处理厂,以“诉”的刚性推动源头治理,守护黄河流域生态;包头市检察机关督促整治外来入侵物种刺萼龙葵行政公益诉讼案中,督促林草、农牧等部门共清理刺萼龙葵2万余亩,使其蔓延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持续守护区域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呼伦贝尔市检察院督促治理林草地沙化行政公益诉讼案中,针对林草地严重沙化问题,提出检察建议,推动多个行政机关开展生态保护协作,全方位、多层次开展防沙治沙工作,督促行政机关播种草籽、安装网格沙障,林草地沙化得到有效治理。

  据悉,此次所发布典型案例经各盟市地区检察院选送、自治区检察院初选及集体讨论,从三年来办结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中评选而出,为全区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提供参考借鉴。这批案例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突出“诉”的刚性,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体现了以“诉”的确认彰显司法价值引领,以“可诉性”提升办案精准性和规范性;另一方面则是聚焦山林、河湖、草原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一体化、跨区域协作,展现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办案追求。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510/t20251017_7087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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