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提升人民监督员制度运行效能
发布时间:2025-10-21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匡雪 通讯员贾继鹏 刘帆)“能亲身参与案件监督并提出意见,让我真切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开透明。”近日,刚刚参加完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检察院一起刑事案件监督的人民监督员、山东闻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德诗由衷感慨。他的感受,正是枣庄市检察机关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一个生动缩影。
今年以来,枣庄市检察机关将人民监督员工作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抓手,通过拓宽监督领域、创新监督方式、强化协同联动,持续提升监督质效。据悉,今年1月至7月,枣庄市两级检察院共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170余件次,同比增长20.83%。
在坚持案件公开听证、公开审查等传统方式的基础上,枣庄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模式。滕州市检察院、山亭区检察院、峄城区检察院结合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走进检察机关,近距离了解未成年人检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民事检察等工作成效,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台儿庄区检察院创新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人民监督”模式,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案件评查与研讨,以“开门评案”提升案件评查质效。今年以来,人民监督员在监督办案中提出的140余条意见建议均被检察机关采纳,有效促进了办案质效提升。
与此同时,枣庄市检察机关注重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信息双向反馈机制。枣庄市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开展新一届人民监督员的考察选任和履职培训,并通过建立健全履职评价机制,实现了人民监督员“选、管、用、评”信息的互联互通与共享,有力提升了人民监督员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运行效能。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探索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的新路径、新方法,进一步扩大监督覆盖面,提升监督精准性和实效性,让人民监督员真正成为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力量,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枣庄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文亮表示。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510/t20251020_7089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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