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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出台《指引》推进检察建议工作规范化

发布时间:2025-10-09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规范检察建议工作,近日,海西州检察院印发《海西州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旨在通过系统化、标准化、精细化的制度设定,提升检察建议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和实际效能,为服务保障海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明确适用边界,确保检察建议“发得准”。严格区分建议类型,明确再审、纠正违法、公益诉讼、社会治理等各类检察建议的适用条件,严禁混用、错用,从源头上保障监督的合法性与专业性。厘清监督方式界限,特别强调纠正违法检察建议与纠正违法通知书的区别,前者针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后者针对个案具体违法行为,防止以建议代替通知,削弱监督刚性。推行类案监督模式,从个案中发现共性问题,通过制发类案检察建议,推动解决一个领域、一个方面的源头性问题,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强化程序约束,确保检察建议“制发严”。进一步规范检察建议制发流程,强化调查核实、制作文书、报送审核、送达文书、备案审查、督促落实等流程。强化前置审核与调查核实,所有类型检察建议在充分调查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需经法律政策研究室审核,进一步夯实检察建议质量基础。规范文书制作与备案管理,统一检察建议文书格式、文号管理和封皮样式,推进检察建议文书标准化、规范化;制发检察建议书需在规定时限内向上级院备案,接受常态化监督审查,倒逼规范制发。鼓励宣告送达与公开接收,对于重大、典型案件,倡导采用邀请第三方参与的“宣告送达”方式,也可视情况“公开接收”回复,增强程序的严肃性、透明度和说服力。

  提升监督刚性,确保检察建议“效果实”。建立全过程质量管控闭环,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全流程线上操作,由两级院案管部门负责流程监控、分析统计和定期评查,由州院业务部门和研究室对检察建议分析研判,形成制发、审核、评查、分析、督办的闭环管理。完善动态纠偏机制,明确上级院对下级院不当建议的指令变更、撤回机制,以及本院发现错误后的主动变更、撤回程序,并向有关单位及时说明理由,保障检察建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构建多层次督促落实体系,明确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整改、不回复的,可采取报告上级、通报主管部门、提请人大监督、公开情况乃至提起公益诉讼等一系列递进式措施,形成强大督促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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