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生态优先,以公益诉讼利剑服务保障美丽青海绿色低碳发展
发布时间:2025-10-09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年来,青海省检察机关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全省检察履职的优先方向,坚持统筹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突出问题加大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力度,全力服务美丽青海绿色低碳发展。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98件,制发检察建议375件,通过办案督促清理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3081吨,恢复被损毁林地和草原216亩,追索涉案野生动物损害赔偿费用43万余元。
围绕大局,加强统筹部署谋划
坚持制度先行。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部署要求,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多次专题研究部署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先后出台服务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实施意见等制度,切实履行好维护生态安全、保护三江源、保护“中华水塔”的政治责任。夯实工作基础。制定印发高质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工作办法、工作标准、办案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全省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双月点评培训机制,为推动案件精准化、规范化办理奠定基础。为落实好最高检部署的“检察公益诉讼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监督活动”等专项行动,省检察院部署开展全省检察机关“服务美丽青海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联合甘肃省检察院部署开展“守护黄河源 甘青益路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三年专项行动,与省水利厅部署开展“黄河青海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监督行动,统筹推进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及重要支流流域水环境治理。
以案促治,服务保障绿色发展
助力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全省检察机关针对机动车维修行业排放废弃机油、农村排放黑臭水体等污染乡村环境及土壤、生活垃圾影响人居环境等问题开展重点整治。海东市检察机关聚焦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监管漏洞问题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63件。致力守护黄河上游健康安澜。紧扣最高检部署的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专项行动要求,加大监督力度,2025年共办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案件91件。省检察院与省水利厅、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等部门联合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在海南州开展专项检查,发现河道内非法采砂等问题线索7条。服务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定林草资源保护和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办案指引,规范类案办理,提高办案质效。在最高检部署“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保护鸟类野生动物专项监督”活动基础上,与省林草局、公安厅联合开展“青海省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常态化防控打击行动”,助力改善高原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生存环境。推动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围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突出问题,加大办案力度,切实推动问题整改。海西州都兰县检察院针对辖区内29家企业违规占用草原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整改,使被破坏草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
同题共答,共建生态保护格局
加强内部协调。建立服务三江源国家公园、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湖国家公园等三个“检察一体化协作圈”,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解决跨区划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组建10支跨区域跨层级的“江源·益心为公”公益诉讼检察专业化办案团队,一体办理全省性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强化外部协作。切实落实省检察院会同省直23个部门建立的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2025年收到行政机关移送线索17件,成案10件。持续加大省际之间协作配合力度,与甘肃省检察院会签跨区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开展首轮甘青两省沿黄联合巡回检察,发现案件线索23条,立案18件。联合省水利厅发布公告征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案件线索60余条,立案50件。部分市州及基层检察院与相邻省份检察机关采取签订机制、召开会议、共办案件等形式,达成保护共识、形成保护合力。提升科技赋能。积极借助科技手段辅助办案,2025年省检察院借助卫星遥感技术排查黄河干流周边“四乱”问题线索45条,及时下发全省检察机关推动办理。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应用全国法律监督模型平台模型246个(次),发现案件线索913条,立案278件,制发检察建议192件,同比上升19.3%。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wwwjcys/64596.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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