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答如流 挥洒自如
发布时间:2025-10-09 来源: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9月24日,“丝路法韵 陇检之音”2025年甘肃省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第四届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进入第三个竞赛日的业务答辩环节,刑事检察和未成年人检察干警分组进行,每名选手拿到试题在候考区经过10分钟准备时间后,进行10分钟答辩,晨光初启,候考区内弥漫着紧张的气息。
刑事检察考场,一名酒泉的选手答辩直指核心,“辩护人意见混淆了不同诉讼法律关系,盗窃案与诈骗案分属独立案件,羁押期限折抵仅限于本案程序,若两案基于同一事实合并审理,方可统一折抵”,“若乙区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确有错误,应通过层级监督程序纠正,而非在盗窃案中直接补充起诉。”
未成年人检察考场,一名兰州的选手答辩称“本案中,公安机关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犯罪嫌疑人李某一放了之存在疏漏,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对其采取训诫等矫治教育措施,责令监护人对其严加管教,必要时建议将其送入专门学校……”答辩逻辑严密、条理清晰、回应有力。
一名特邀评委认为,今天的试题全部对标最高检十佳公诉人业务竞赛标准,内容主要涉及定罪问题和程序纠错,试题直指办案实践,考察得很细,总体上是比较难的,但选手们的表现超出了预期,大部分选手准备得非常充分,能够抓住问题,回答问题思路清晰,对追加发问也反应迅速、对答如流,充分展现了甘肃检察机关青年检察干警的专业素养和良好形象。
答辩现场的挥洒自如,源于公诉人办案一线的千锤百炼,源于三级院对业务管理的精雕细琢,源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近年来,甘肃省检察机关认真践行最高检党组提出的“检察履职回归到办案基本职责上、回归到具体案件办理上”的工作要求,通过举办全省刑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培训班、“三微课堂”业务实训活动,创新开展疑难案件实务论坛,与甘肃政法大学联合成立刑事证据研究基地,开展“陇法之音 检律同行”全省检律论辩赛,在全国率先开展“同答一道题 同出一个庭”庭审实训,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等一系列业务实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我革新的决心,全面提升公诉人“庭上见”的底气和能力。
随着最后一名选手结束业务答辩,本次赛事的赛程已经过半,笔试、策论的阅卷工作也基本结束,笔墨虽歇,法槌待响,紧张刺激的论辩环节即将到来,赶考人别泄气,整装再出发!
来源:甘肃省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02/36532.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论辩风生 护航青春
- 下一篇: 《中国日报》专访应勇:深化中国—东盟检察合作 携手应对腐败洗钱新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