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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上心头给邻居“添点料”,啊…这…

发布时间:2025-10-09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同村邻里因积怨不睦

  突然涌上报复念头

  于是对“仇人”晾晒的谷子

  痛下 “毒手”!

  

  近日

  腾冲市检察院

  依法办理的一起投放危险物质案

  一审宣判

  ↓ 走去看看 ↓

  

  基本案情:张某与王某系同村村民,两家积怨已久,某日,张某见王某家在村中路边晾晒谷子,报复念头骤生,他立即返回家中,取出此前购买的“三步倒”老鼠药,与自家稻谷混合搅拌后,携带这份“危险混合物”前往王某家晒谷路段,悄悄将毒谷撒入王某家的晒谷堆。

  事后,张某赶回家清洗双手并冲洗院子,企图掩盖痕迹。但冲动过后,张某很快陷入后悔与恐惧,当日16时许,间隔4小时后,他便返回晒谷地点,试图翻动谷子找回毒谷,却被王某及家人当场发现。王某随即报警,经核实,所幸张某投毒的谷物未被任何人食用,未造成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

  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张某故意投放毒害性物质,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腾冲市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案件后,综合考量张某的犯罪情节、归案后的悔罪表现,以及本案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等因素,最终,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检察官提醒:邻里之间难免有摩擦,遇到矛盾应通过法律途径合理解决,切不可因一时冲动越过法律红线。一时报复的快感,换来的可能是漫长的刑期和终身的悔恨,唯有冷静理智、依法处事,才能守护好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维护邻里和谐与社会稳定。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bs/202509/t20250928_71592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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