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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黄金包裹”被寻回 苏州市相城区检察官:贵重物品务必当面签收

发布时间:2025-10-09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仅仅是走在路上无意间瞄到快递员在黄金店门口揽收快递,男子便动起了“歪脑筋”,尾随其后“顺走黄金包裹”。近日,经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小许从事取送快递工作已有五六年,因其工作地附近治安一直较好,平时他都是“心大”地将揽收好的快递包裹随意放入快递车内,待到驿站后再统一整理寄出。2025年4月11日下午,小许在一家奢侈品金店揽收了两个装有黄金的快递包裹,分别为一块金条和一根黄金项链,共约57克。随后小许前往A小区内某栋楼取快递,快递车停在楼下,待小许取完快递回来后却“傻眼”了,刚刚揽收的两个“黄金包裹”不见了!

  “不过是上楼取个快递的功夫,包裹怎么就不见了呢。”当天,小许便着急地前往当地派出所报案,接到报案后,警方通过调阅监控视频、走访排查,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韩某。

  原来,韩某是无业游民,还曾因盗窃两次入狱。2025年4月11日下午,韩某骑自行车从A小区出来时,注意到马路对面的小许正在一家奢侈品金店内揽收快递,随后驾驶快递车前往A小区。见此情况,韩某立即就动起了“歪心思”,他迅速戴好随身携带的口罩和帽子,骑着自行车悄悄尾随着小许,直至某栋楼下,小许停车上楼取快递,趁此间隙,韩某快速将快递车辆内装有的一块金条和一条金项链快递包裹窃走,后将黄金在回收店销赃,获利4万余元。

  2025年7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相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且有盗窃前科劣迹,刑满释放五年内再次实施犯罪行为,7月15日,相城区检察院以韩某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谢谢你们帮我找回包裹,以后我再也不敢把贵重东西随便放置了。”看着失而复得的“黄金包裹”,小许悬着的心这才放下来。

  “日常生活中,快递丢失现象时有发生,建议快递从业人员注意妥善保管、投递货品,不要随意处置、堆放,同时健全、完善站点监控设施配置和安全管理,避免快递丢失。居民接收快递不便时,应尽量选择有人看管的驿站、智能快递柜等方式暂存快递,贵重物品务必当面签收,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该院检察官提醒道。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yaowen/202509/t20250926_17446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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