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检一分院:提起预防性公益诉讼推动消除重大环境安全隐患
发布时间:2025-10-09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1.17万吨危险废物超期贮存,企业却无力处置
重庆市检一分院:提起预防性公益诉讼推动消除重大环境安全隐患
近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邀请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行政机关负责人等前往涉案厂房对危险废物处置情况开展“回头看”。图为检察官与涉案企业负责人交流。 记者刘一菡摄
“当时情况非常紧急,若重金属污染扩散,后果不堪设想。”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下称“重庆市检一分院”)检察官余友前回忆道。近日,余友前邀请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对潼南区一处厂房危险废物处置情况开展回头看。一行人看到,1.17万吨危险废物已全部安全转移处置,厂房屋顶也已修缮一新,潜在的环境风险彻底消除。
今年1月,重庆市检一分院收到市审计局移送线索:潼南区某环保科技公司(原从事电镀污泥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已于2023年底失效,但其厂房内仍违规贮存大量危险废物未处置,存在重大环境污染风险。
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立即启动调查程序。经实地勘查,检察官发现该企业厂房内累计违规贮存电镀污泥等危险废物高达1.17万吨。因企业经营困难、无力续证,大量危险废物超期贮存。贮存场所棚顶锈蚀破损,部分存有危险废物的包装袋周边出现渗漏痕迹,完全不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规定的“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要求。
重庆市检一分院于当月依法立案,并成立专案组。鉴于污染尚未实际发生但风险巨大且紧迫,专案组立即商请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专家进行专业评估。评估意见明确指出,电镀污泥富含镍、铬等重金属,一旦泄漏扩散,将对周边土壤和水体造成严重且难以修复的污染。
“公益诉讼不应仅限于污染发生后的补救,应更注重预防性保护,必须将重大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经综合研判,专案组认为本案符合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条件。同年2月,重庆市检一分院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重大环境风险隐患。
收到检察建议后,潼南区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并迅速行动。然而,整治工作却遭遇困境:涉案企业深陷股东及合同纠纷,法定代表人及企业账户均被法院冻结,无力承担巨额处置费用。潼南区委、区政府随即要求区生态环境局和该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启动代为应急处置程序,尽快消除环境隐患。转运及处置费用由行政机关先行垫付,后续行政机关将依法向涉案企业追偿代处置费用。
在重庆市检一分院的持续跟进监督下,整治工作有序推进:6月,潼南区生态环境局紧急抢修加固破损棚顶,防止雨水渗入加剧污染风险;同步启动1.17万吨危废的全程闭环转运工作,将其安全转移至具备资质的专业环保企业进行规范化处置。
8月1日,1.17万吨危险废物全部安全转移处置完毕。日前,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已在全区部署开展针对企业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检察机关采用‘诉前磋商+检察建议+持续跟进’的全链条监督模式,不仅及时消除了重大环境隐患,还成功探索出一条危险废物治理的新路径。”参与回头看的重庆市人大代表、潼南区人民调解中心副主任陈虹霖表示,“这种预防性公益诉讼的实践,为类似环境风险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宝贵经验。”
(记者刘一菡 通讯员刘传丽)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509/t20250921_7070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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