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廉政法制资讯网!

当前位置:首页 > 警示案例 > 正文

湖北黄梅:制定《法律文书检查指引》做实每案必检

发布时间:2025-10-09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指引在手,瑕疵锁定既快又准

  湖北黄梅:制定《法律文书检查指引》做实每案必检

  (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肖之云)“强制措施类文书要重点核查羁押期限、审批程序;决定监督类文书要紧盯文号用印、法律适用……”近日,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举办法律文书检查专项培训会,该院案件管理部门对前期“每案必检”结果进行了情况通报,同时发布《法律文书检查指引》,结合典型案例拆解不同类别文书的检查重点。

  此前,黄梅县检察院在落实“每案必检”工作中,梳理出一批法律文书中的“常见病”。为系统性解决问题,该院案件管理部门制定《法律文书检查指引》,将“问题清单”转化为“行动清单”,通过“检查通报+专题培训+指引赋能”三维发力,为法律文书质量装上“安全阀”。

  指引中明确了“六查工作法”——查文书齐备性、审批规范性、送达及时性、格式准确性、案卡数据一致性、制作精准度。针对检察干警疑惑的“如何检查文书是否齐备”,指引详细列出了“缺少权利义务告知书”“空白文书入卷”“公益诉讼调查取证文书不全”等7类常见问题,让案件检查标准一目了然。

  此次出台的指引更聚焦重点法律文书的“精准诊疗”。对群众关注的不起诉案件,指引明确三个检查方向:一是权利告知,区分相对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法定不起诉的申诉权告知差异;二是针对未成年人案件特殊文书,重点核查《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听取(被害人)意见书》《未成年人不起诉记录封存决定书》是否齐全;三是针对办案期限与强制措施解除,重点检查撤回起诉后30日内必须作出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在押的需同步制作《决定释放通知书》。

  “现在有了指引,不仅知道查什么,更清楚怎么查。”参与培训的干警表示。据悉,黄梅县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将以指引为抓手,建立“日常自查+部门核查+重点评查”的文书质量监督长效机制,通过定期通报问题、跟踪整改情况,筑牢法律文书质量防线。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509/t20250923_70731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