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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

发布时间:2025-10-09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025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回望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法治始终是护航新疆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加快推进,新疆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新疆工作总目标,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通过依法惩治犯罪、强化法律监督、规范执法司法、促进社会治理等系列务实举措,积极服务和保障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坚持服务发展大局,积极营造“稳商”法治环境

  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必须坚持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新疆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承担着建设我国向西开放桥头堡的重要使命,党中央赋予新疆在国家全局中的“五大战略定位”,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下称“新疆自贸区”)和自治区“一港、两区、五大中心、口岸经济带”发展规划不仅是经济建设的蓝图,也对法治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新疆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作为检察履职的重要内容。

  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上主动担当,新疆检察机关聚焦检察履职切入点和发力点,跟进服务保障重大战略实施。立足检察办案,以务实举措深入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和最高检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3条意见,持续贯彻落实自治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措施,推进落实自治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行动,制定新疆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0条措施,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推更优营商环境建设。

  在服务保障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上积极作为,全区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一港、两区、五大中心、口岸经济带”建设,统筹全区26个沿边口岸检察院建立横向交流协作机制,在全国率先实现与海关缉私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覆盖,持续做好沿边口岸检察工作。充分发挥铁路运输检察职能,对在检察履职中发现的风力发电机不符合安全距离标准的隐患,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有效维护中欧班列“钢铁驼队”正常运行。

  在服务保障新疆自贸区建设上涉外检察跟进履职,自治区检察院围绕新疆自贸区改革试点任务,制定新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新疆自贸区建设23条措施。聚焦新疆自贸区“三个片区”重点领域差异化发展、差别化探索的总体要求,跟进指导乌鲁木齐、喀什、霍尔果斯检察机关制定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工作意见,推动建立涉自贸区案件专业化办案机制。强化涉外检察工作,制定加强全区涉外检察工作15条举措,积极用好中亚国家司法合作交流基地,为推进与中亚国家司法合作交流提供有力平台支撑。深化涉外法治理论研究,联合新疆大学积极争取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新疆设立中亚国家司法检察研究基地,会同新疆大学等疆内外高校积极开展对中亚国家检察制度和法律制度编译研究,为“一带一路”涉外法治工作提供理论指引。

  坚持依法惩治犯罪,不断强化“安商”检察保障

  检察机关将保障产业转型升级作为服务发展的重要着力点,通过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自治区检察院建立“专案督办、类案跟踪、专项指导”工作机制,点线面结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提质增效,联合自治区公安厅、乌鲁木齐海关缉私局建立重大案件双通报机制、定期组织召开案件点评会,有效凝聚打击合力。

  依法严惩破坏公平竞争领域犯罪,强化重大案件对下指导,对喀什地区检察机关办理的王某等14人串通投标案挂牌督办,该案涉及多家工程公司对项目围标串标,自治区检察院对该案全程跟进指导,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政机关在项目招标活动中监管缺位等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行政机关采纳检察建议并积极整改。

  精准打击金融领域犯罪,始终保持惩治涉众型金融犯罪高压态势,努力筑牢金融安全稳定底线。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等专项行动,立足办案认真开展金融领域非法中介乱象治理工作。积极推动金融领域行刑衔接,与新疆金融监管局建立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规范证券案件办案指导机制,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对案件全面审查,追诉漏罪漏犯,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强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加大对高新技术领域知识产权和创新主体的司法保护力度,更加有效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专业化保护体系,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实现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或办案组全覆盖,积极培养复合型办案团队。持续加强跨部门协同机制,与自治区高级法院、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会签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现线索互通、证据共享,有效提升合力打击效果。针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维权难、办案周期长等问题,积极开展支持权利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立足检察职能,因地制宜开展地理标志、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保护,服务本地区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建设。自治区检察院聚焦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开展地理标志检察保护专项工作。

  坚持强化法律监督,努力提供“护商”检察支撑

  新疆检察机关聚焦涉企案件中的执法司法不规范问题,深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深挖线索,拓展监督渠道。全区检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以“查问题、纠偏差、促整改”为主线,强化案件线索筛查,突出案件办理。各地检察机关创新线索发现机制,通过搭建企业诉求平台、运用大数据模型等方式提升监督精准度。

  靶向监督,整治突出问题。针对涉企长期“挂案”损害公司企业利益等较为突出问题,会同公安机关、海关缉私局建立常态化“挂案”清理机制,积极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筛查并清理涉企“挂案”,为企业减轻诉累。强化立案监督,重点核查立案必要性及管辖权依据,专项监督开展以来,对涉企刑事案件监督立案、撤案33件。

  融合履职,强化协同治理。充分发挥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形成监督合力。依法加大对虚假诉讼惩治力度,促进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的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加强对涉企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办理对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违规终本执行导致当事人权益不能及时实现等问题的监督案件26件。依法对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加强对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行为的公益诉讼,持续聚焦医药、燃气、平台经济、招标投标、生活服务等民生领域开展专项监督行动,重点排查涉及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的问题,发现涉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线索9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持续传递“暖商”司法温度

  坚持精准办好个案与加强类案监督、推动源头治理并重。围绕惩治企业内部腐败犯罪、金融风险防范化解、“空壳公司”治理等方面,开展类案剖析研究,形成专题报告,服务党委政府决策。

  助力企业完善治理防范风险,联合法院、公安、工商联等部门召开座谈会,邀请企业代表与专家共商企业内部治理路径,同时编制《企业法律风险提示手册》《惩治企业内部腐败法律服务指南》,结合典型案例梳理企业在合同管理、知识产权、用工与财务等生产经营方面的常见法律风险,提出防范建议,助力企业规避风险。

  依法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和促进安全生产相结合,新疆检察机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促进有关部门对风险较大、事故发生率较高的重点领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督促企业规范落实安全生产制度。

  新征程上,新疆检察机关将以自治区成立70周年为新的起点,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务本、求实、提质、增效”工作目标,持续推动各项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举措不断深化。一是紧扣中心工作提升履职质效。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精准落实自治区党委部署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要求,更加注重一体履职、融合履职,内外协同形成监督合力,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二是以改革创新举措更好为大局服务。从服务保障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出发,找准工作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作用,不断完善检察机关主动服务大局的制度体系。三是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始终保持对涉企黑恶犯罪高压打击态势,让企业安心经营。加强对强制措施监督,进一步在办案中坚持严格“依法”与做实“平等”并重,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性侦查措施与维护各类所有制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合法权益并重,打击经济犯罪、职务犯罪与依法帮助企业挽回和减少经济损失并重。

  (作者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509/t20250925_7075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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