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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万秀区:爱国民主人士旧居开门迎客

发布时间:2025-10-09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陈良佐旧居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骑楼城历史文化街区内,坐落着一幢青砖灰瓦、充满岭南历史特色的老宅子,这里正是爱国民主人士陈良佐的旧居。

  1935年至1938年,陈良佐与宣侠父、李济深共同开展抗日救亡活动,坚持与中国共产党及进步人士紧密合作,推动在梧州形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生活文化合作社,我也入了股,它推销抗日新书籍有什么可怕……”1937年8月,时任梧州民团指挥官的陈良佐公开对中共创办生活文化合作社表示支持。他还曾为中共广西地方组织发行的报纸《战报》题写刊名。

  陈良佐旧居建于民国时期,高11.94米,建筑面积约229.9平方米。“陈良佐旧居因年久失修,保护监管不到位,房屋存在多处安全隐患,但旧居因产权复杂、维修资金未落实到位等问题,一直未获得有效保护。”2024年3月,梧州市中华文化促进会向该市万秀区检察院提交了陈良佐旧居亟待修缮和加强维护的线索。

  办案检察官陆华梅经过走访周边群众、拜访陈良佐后人、查阅档案资料、与文物保护部门沟通后了解到,陈良佐旧居属于私有财产,产权人已不在其中居住。“陈良佐旧居已被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如今该旧居面临倒塌损坏的风险,根据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以及属地责任原则,本级负有文物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对文物进行修缮保护,且在修缮中要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在该院与相关部门召开的磋商会上,陆华梅将法理情融合,推动相关部门转变思想认识,积极争取修缮资金。

  2024年4月,万秀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文物保护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及时落实保护措施,注重推进文物和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提升文物协同保护水平,并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引导。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积极向上级请示报告,获批120万元专项修缮保护经费,于2024年11月进场施工,今年5月,工程正式竣工验收。在此期间,相关部门还推动旧居入选为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旧居修缮一新后,万秀区检察院建议相关部门积极申报认定陈良佐旧居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并依托“检察+N”机制联动各职能部门,将陈良佐旧居打造为兼具革命纪念和教育功能的综合性文化展示中心。

  如今,修缮后的陈良佐旧居已经成为网红打卡点,游客竞相来此重温梧州的抗战记忆,永远铭记伟大抗战精神。

  (记者邓铁军 通讯员刘振康 陈锐金)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509/t20250928_7076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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