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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南宫:检察院“周跟进”,南宫湖碧波重现

发布时间:2025-10-09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南宫湖作为冀南地区重要的淡水湿地,不仅是河北省南宫市的城市名片,更是维系区域生态平衡的关键水体。2024年初,南宫市人民检察院接数智平台“益心为公”志愿者举报,反映南宫湖周边存在多处排污口,部分水域出现藻类暴发、木桥破损严重等情况。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团队立即启动立案程序,经过一年多的不断努力,如今南宫湖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标准,重现“鱼翔浅底、鸥鹭齐飞”美景。

  此前,南宫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通过无人机航拍发现,南宫湖西北岸大面积裸露的渣土垃圾堆污染湖水。经检测,该区域水体相关指标已超标,湖面出现富营养化趋势。通过对环湖12.8公里岸线全面排查,检察官固定了11处违法排污口。此外,还发现3处木桥、栈道以及5处护栏出现腐朽、损坏迹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该院迅速启动立案程序,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明确要求2个月内完成排污口封堵、垃圾清理、水质修复以及隐患排除工作,并附上详细的整改路线、点位图。

  为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南宫市检察院采用“周跟进”模式,每周与相关部门召开整改推进会,实时跟踪整改进度。针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滞后的问题,该院协调多部门,争取资金11万元促使改造提前完成。该院还联合环保志愿者开展“净湖行动”,累计清理各类垃圾27余吨,恢复水域面积200平方米。

  该院积极探索“公益诉讼+N”长效模式,牵头召开由7家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促成出台《南宫湖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机制》,明确各部门在日常监管、信息共享、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职责,形成保障南宫湖生态安全监管合力,在全社会营造“共护一湖碧水”的浓厚氛围。

  (记者周宵鹏 通讯员孙朔 王越通)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509/t20250928_7076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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