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检察机关依法对吴存荣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5-10-09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山西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吴存荣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吴存荣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吴存荣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吴存荣利用担任合肥市委副书记、市长,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重庆市委常委、副市长,重庆市委副书记,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山西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qwfb/202509/t20250924_70736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上海检察机关依法对徐孙庆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 下一篇: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赞松决定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