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廉政法制资讯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法制建设 > 正文

黔西南州晴隆县:强化要素供给 抓实基本培训

发布时间:2025-10-09 来源: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晴隆县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24—2028年)》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文件精神,以需求为导向,围绕“1234”基本培训要素(“1”即基本培训方案,“2”即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党员教育培训计划,“3”即培训对象、培训内容、班次设置,“4”即师资、课程、阵地、经费),推动实施基本培训,着力培养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

  突出规划引领,强化基本培训“总体设计”。一是坚持高位推动。深入学习和准确把握开展基本培训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内涵,纳入县委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主要领导亲自推动,注重基本培训的“总体设计”。县委专题研究基本培训2次。二是坚持需求导向。县委高度重视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2023年1月提出并实施“农村党员全员进党校”培训计划,划拨73万元用于乡镇党校开展党员培训。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围绕全员培训、全面覆盖,制定“1+2”培训规划体系(1个方案、2个计划),明确基本培训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基本内容、班次设置和年度任务,突出规划引领作用。三是坚持多元联动。建立干部教育培训联动机制,整合各方培训资源,健全责任链条,明晰工作职责,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推动基本培训工作,形成组织部门牵头、县委党校等单位多元联动、多方协同的工作格局。2024年县委党校计划举办101期培训,培训党员干部5572余人次;2025年县委党校计划举办48期培训,春季学期已举办培训班5期,培训党员干部400余人次。

  把握基本要求,构建基本培训“四梁八柱”。一是统筹培训对象。按照条例、规划和基本培训要求,对基本对象进行调查摸底、精确测算,将基本培训对象全部纳入培训范围,实现应训尽训、全员覆盖。以五年为周期,全县应纳入培训对象1.6万余人,年培训量2万余天。二是统筹培训内容。按照条例、规划要求,把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履职能力培训作为开展基本培训的重点内容,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主课必修课和“开班第一课”。围绕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重大战略需求,以及县域发展需要开设特色课程,提高基本培训的系统性、规范性和针对性。三是统筹班次设置。根据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和培训总量,科学设置培训班次,形成固定的学制和班次,同时对各类短训班的学制和班次作相应调整。设置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进修班、研讨班、培训班4类15个基本班次和短训班,结合实际开设乡村振兴、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等培训班次。对各类培训班次学制进行科学设置,主体班次1个月以上,其余班次3—15天。

  强化资源聚合,保障基本培训“要素供给”。一是抓好师资建设。县委党校现有专职教师12名(硕士研究生3名,副高讲师4名),2023年引进硕士研究生1名;通过课题研究、跟岗培训等方式加大教师培养力度,选派2名专职教师到省委党校、省级名师工作室学习;采取“五个一批”方式聘请兼职教师42名。常态化落实县级领导上讲台制度。加强与惠州东江干部学院等省内外党校、干部学院合作,邀请有关教授专家授课。二是抓好课程开发。用好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和中组部、省委组织部推荐的好课程、达标课程,确保培训基本课程达标。完善教学科研机制,深化教学科研、理论研究,抓好课程开发,用好抗战文化、民族文化等特色资源,开发本土课程。县委党校储备课程33门(省级达标课程2门),开发好课程2门、新课程6门。以三宝整乡搬迁为题材的党员教育电视片《咿呦!幸福的你》获第十六届全国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交流活动二等奖,并在全省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座谈会上作交流发言。三是抓好基本保障。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县看守所及县武警中队营房搬迁后,整体划给县委党校使用;县财政投入资金50万元改造县委党校宿舍,更新部分办学设施;建立县乡党校共建机制,县级财政每年投入45万元,推进乡镇党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落实培训经费,按照基本培训对象和培训量,五年需培训经费1500万元,年均300万元,2024年党员干部教育经费580万元(县级财政预算400万元、东西部协作资金180万元)。

  坚持从严治校,实现基本培训“质量双升”。一是突出政治建校。加强政治机关、政治学校建设,把严的要求落实到办学治校、基本培训各环节,一体推进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建立教师师德师风正负面清单,强化教学质量过程管理和考核评估。二是突出质量立校。完善教学科研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集体备课、精品课程评选,对专兼职教师课件严格审核。积极探索创新教学方式,坚持分类施教,用好研讨式、模拟式、体验式、案例式等教学方式,组织学员论坛、双向互动,开展专项训练和实景演练,运用网络教学平台。三是突出文化兴校。严格执行中组部、省委组织部有关规定,健全党校管理制度,实行学员培训期间正负面清单制度,把警示教育作为党校“入门课”,强化学员全程管理,完善“班主任+党支部+组织员+督导员”管理模式,常态化落实跟班培训、学风督查机制,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大力营造学习之风、朴素之风、清朗之风。

  信息来源:黔西南州委组织部

  一审(撰稿人):苟运建

  二审:李莹贤

  三审:王金成

  编辑:彭珺瑞


原文链接:https://www.gzzzb.gov.cn/jypx/djzh/20250929/20250929_91100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