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移交”破解整改难题 梁河县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治理实效
发布时间:2025-10-09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51座违规炭窑全部关停,周边的空气终于清新了!”近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梁河县平山乡群众纷纷对当地私建炭窑污染环境问题的整改成效点赞。这一民生痛点的解决,源于梁河县在巡察整改中的创新实践——通过“分类移交、权责对应”机制,让巡察发现的问题精准落地、高效解决。
以往,巡察整改常面临“问题在基层、责任难界定”的困境,导致部分问题整改流于形式。针对这一堵点,梁河县高位推动、系统部署,创新提出“分类移交、权责对应”原则,将巡察发现的共性、个性问题精准分类,打破“整改责任只压给基层”的单一模式。
为确保移交问题“有人管、管到底”,梁河县同步出台配套实施办法,构建多层级反馈机制。对村(社区)巡察实行“双反馈+”机制,将问题同步反馈至乡镇党委、村党组织及县直监管部门,形成“基层整改+上级监管”的双重保障;制定《关于建立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1+X”常态化机制的实施办法》,细化25家职能部门与乡镇的整改责任清单,推动跨部门协同联动,避免“单打独斗”。
十二届县委以来,梁河县召开12次集中交办会,累计移交问题894个,确保每一个问题都有“接收单位”“整改时限”和“验收标准”。除了平山乡炭窑整治案例,通过综合移交和“群众诉求告知书”机制,遮岛镇征地补助摸清底数完善了相关手续,和谐社区17个故障监控修复等民生实事也一一落地;精准移交问题线索后,某茶业公司因违法伐木行为被依法查处,罚款2万余元,县直某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违法问题也通过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得到规范。
“巡察整改不是‘一交了之’,而是要以整改促治理、以治理提质效。”梁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分类移交”机制,围绕巡察发现的26个县直部门共性问题,推动建立健全更多制度机制,同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年度考核,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严肃约谈、考核扣分,真正让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让群众感受到更多巡察整改带来的实效。(杨汝敏)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5/yunlingyaowen_1009/1420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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