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机关落实专项督察扎实回答好“三个问题”
发布时间:2025-09-1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近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了解到,自最高检统一部署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专项督察”以来,内蒙古检察机关起底调度静态的权责配置情况,深入剖析动态的检察权运行与问题案件责任追究情况,通过扎实做好“3+7+7”工作,严格把握政策要求、准确认定违规事实、合理划分责任认定情形,严肃追责问责与正确容错纠错相结合,确保追责结果经得住检验。
内蒙古检察机关始终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查纠问题、促进发展作为内部监督的生命线,推动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以“三个必须”确保司法责任调查规范开展,以“七个必查”保障司法责任调查全面客观,以“七个必看”做到司法责任调查定性准确,着力回答好“怎么查、查什么、怎么看”的问题,切实让司法责任制无形的正向规范约束与有形的反向追责震慑一体推进、一体发力、相融相促。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dwjs1/jjjc/202508/t20250808_708757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