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压实整改责任 多措并举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发布时间:2025-09-17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约谈点出的问题直戳要害,整改清单清晰明了,让我们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必须扛起责任、立行立改。”某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约谈会后深有感触地说道。
近日,怒江州召开提级巡察县(市)纪委监委机关工作集体约谈会,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会上明确要求各县(市)纪委监委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必须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和“纸面整改”。
这场充满“辣味”的约谈,是怒江州高位传导压力,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责任的生动体现。近年来,怒江州不断创新巡察联动机制,筑牢整改根基,州委主要领导在书记专题会上直接点人点事点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州级分管领导出席反馈会,面对面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建立巡察整改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汇报,全过程指导监督,确保整改不偏航。同时,建立“室组办地”四方联合审查报告机制,由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办、巡察组联合对整改方案和报告进行严格把关,形成监督合力,严防整改变形走样、敷衍了事。
为防止整改“一阵风”,该州着力构建全链条监督闭环,常态化开展巡察整改回访督查及考核评价,累计对37个被巡察党组织开展了整改评估,发现整改不彻底或成效不明显问题79个,及时进行反馈并跟踪督办。同时,加大巡察“回头看”力度,将巡察利剑直插基层,确保问题真改实改、清仓见底。
为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破解“新官不理旧账”难题,州委巡察办制定了《州委巡察整改会商机制实施办法》,修订完善《被巡察党组织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指引》等制度机制,向12名新任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发《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建议书》,明确对因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难以整改的问题,要及时组织会商,跟进提醒新任职“一把手”;对整改进度缓慢、质效不高等问题,州委巡察机构组织19个被巡察党组织召开集体约谈会,面对面通报整改情况,点对点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并帮助被巡察党组织扛牢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整改。
据悉,九届州委共开展12轮巡察,累计对67个州直部门开展巡察,对11个乡镇77个村(社区)和4县(市)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门、兰坪工业园区开展提级巡察,共发现面上问题1739个。达到整改期限问题1391个,完成整改1245个,整改率89.5%,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熊庆辉 || 责任编辑 吴刘继)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5/xunshixuncha_0707/1401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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