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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宣传周活动侧记 | 抚顺检察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

发布时间:2025-07-21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充分展示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加强和改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的经验做法和突出成效,增进人民群众对刑罚执行检察工作的了解、认同和支持,在最高检的统一部署下,7月7日至13日,辽宁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联合新闻宣传部门,广泛开展了以“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主题的第六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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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颁布施行五周年。这五年,我国社区矫正工作迈向法治化、规范化,社区矫正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检察机关的执法监督。近年来,抚顺检察机关立足实际、积极履职,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稳步推进,有力地维护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推动抚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时值检察宣传周,检察机关向公众介绍抚顺地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情况。

  抚顺市检察院连续四年在全地区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覆盖全市8家社区矫正机构、70余家司法所,通过检察监督有力推动缓刑考验期计算错误、漏管等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其中,巡回检察中发现社区矫正对象陈某、王某等人的执行通知书与二审裁判文书的落款时间相差半年以上,经过巡回检察组艰苦细致的调查核实,最终确认社区矫正对象陈某、王某等人的缓刑考验期未能在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且存在漏管问题。在抚顺市检察院的检察监督下,最终社区矫正对象陈某、王某等人的缓刑考验期被修正并重新宣告。

  在抚顺市检察院的指导推动下,各县、区基层检察院因地制宜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清原满族自治县检察院召开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会,检察官以案说法开展法治宣传,增强社区矫正对象身份意识,强化法律权威性。新抚区检察院在全市首次召开公开听证会,为外出务工的社区矫正对象开通绿色通道,推动社区矫正法经常性外出请销假相关规定的落实落地,此举取得了较好法律实效。东洲区检察院常态化对患病社区矫正对象“入户”走访检察,通过“档案+实地”监督模式,动态全面掌握患病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情况。

  抚顺检察机关组织开展社区矫正专门巡回检察的工作经验连续两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检察侦查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刊发、办理的案件连续两年被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辽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推广,相关工作情况得到省、市两级人大代表的肯定,《检察日报》亦对抚顺社区矫正检察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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